重磅利好消息!“无还本续贷政策”迎来重大优化调整发表时间:2024-09-26 10:41 9月24日晚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无还本续贷”政策作出优化,调整内容包括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调整风险分类标准等。 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了小微企业续贷政策(36号文),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可以申请续贷。这也意味着,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无须偿还本金即可接续融资,该业务也被称为“无还本续贷”。 9月24日,国新办就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会上表示,“无还本续贷” 深受小微企业欢迎,金融监管总局将从三方面对续贷政策作出优化调整。 一是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 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也就是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 三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办理贷款续期时,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今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352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截至2024年5月末,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5.6万亿元,同比增长25.6%。 李云泽强调,为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相关支持政策真正实施到位,特别是解决基层信贷人员开展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顾虑,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细化尽职免责的相关情形,以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所谓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经过有关工作流程核查,认定相关人员尽职履行职责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根据最新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尽职免责适用对象已扩大至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农户等重点领域的贷款。同时,相关制度还要求银行在尽职免责工作流程中增加“申诉”环节,并强调不得因被评议人申诉而加重其责任认定结果,推动银行畅通申诉渠道,更好保护信贷人员权益。 李云泽还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的工作机制,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通过专班,把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要及时对接,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真正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原文件 |